新聞背後
近期多則新聞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:「富士康十三跳的管理危機」,「樓價屢創新高而引起的仇富情緒」,「馬尼拉旅遊巴的浴血事件,突顯菲律賓政府的無能」及「市井市民對香港政府施政報告之扶貧措施的質疑」。
這些「怨恨仇視」的社會新聞中,有沒有共通之處呢?
筆者希望在事例分析中,闡述一些德魯克的管理基礎理念作為引證。上列事件的共通點是「有權」和「無權」者兩方的對立和互動。富士康的管理層代表權力的一方,低層員工代表沒有權力的一方;控制樓價的少數地產商和支持商界的政府代表擁有權力一方,想置業或繳付昂貴租金的巿民代表無權的一方;馬尼拉政府代表有權卻無能的一方,被殺害無力拒抗和在電視旁眼巴巴看著而無能為力的大眾是另一方;直接影晌民生及經濟的香港政府和財團代表有權有勢的一方,等著接受「施捨」「援助」的窮困市民代表另一方。
社會的「法理性」
讓我們從「法理」(legitimacy) 、「地位」 (status) 和「功能」(function) 這幾個觀念來分析上面的事件吧。
Legitimacy網上的定義是:
1 : lawfulness by virtue of being authorized or in accordance with law 憑著被授權或依法而獲取的合法性
2 : undisputed credibility 不受爭議的信譽
後者的定義是關乎有權勢一方的信譽,當信譽被另一方質疑,當措施多次不被接受,影響力和權力便被受削弱;其實,即使權力是從立法或授權而來(定義1),最終還是要得到另一方的認同,否則權力最終會被(積極或消極的)抗拒。
「法理性」觀念始於古時的政治哲學家,也是社會學家所研究的範疇。 韋伯 (Max Weber)指出四種建立社會秩序的「法理性」理由,就是:傳統、感情、價值合理性 (value-rationality)以及合法性(legality)。這四種理由可單一、也可互相揉合成為統治者(管理者)的力量基礎。在家庭中,父母的權威是傳統和感情的;社團的運作建立在價值合理性等等。
德
「…從政的重大挑戰就是要平衡眾多面向。然而為了做到這一點,社會一定要健全地運作才行,必須讓個人擁有地位和功能。而且,社會的力量必須具有正當性,為眾人接受。」
這幾句話包含了三個重要的論點,是他的「以人為本」的管理理念的基礎。第一、二點關乎社會裡的每個人的「地位 」和「功能」,第三點就是上面所引用的「正當性」。地位不是中國人認為高高在上的那種權力,地位是讓人知道自己是屬於社會、是其中一份子的描繪,沒有地位是沒有平等、沒有公平和沒有自尊的。一個人在社會上沒有地位和功能,他就是一個無根的流浪者,不屬於這個社會。
個人在社會上的「地位」和「功能」
德魯克把社會學的理念延伸到組織學和管理學,成為了他的管理學重要的支柱。在《工業人的未來》他再說:
「我主張工業社會的基本機構必須兩者 (重視個人 being, 也就是重視地位的社群, 跟重視實做 doing, 也就是重視功能的社會) 兼具。」
現在,我們已經超過了「後工業社會」及「後資本主義社會」,進入了「知識型社會」。在知識型社會裡,個人對地位和功能的要求和追求比前更甚。而社會上有權的羣體,無論是政府或是企業的管理層,也需要給予他們在這方面的認同。
解讀時事的背後
就以富士康的例子論說:工人在工廠內只有工作功能doing,個人的地位 being 並不被重視。若德魯克今天看到這現象,他會歸類這些工人為失根的流浪者,在他的《工業人的未來》裡,他這樣描寫他們:
「失根的流浪者看到(社會)邪惡的力量,一半通情達理,一半毫無意義,一半顯現,一半隱藏,但永遠無法測度。它們決定了他的生命和生計,他干涉不了,甚至也不明瞭。」
對幾十萬的低層工人,或至少對這十多位跳樓而死的員工來說,以上說法正反映了他們的感受。他們看不到富士康的「法理性」,最後只有以死抗議。富士康必須從新建立它的「法理性」,讓每一個員工知道也感受到他/她的貢獻和地位。
又以香港普遍人的「仇富」情緒來説,跟政府的政策肯定是有關連的。政府的扶貧、支援措施明顯缺乏了德魯克所認為的「法理性」社會的考慮。政府的決策,是為了方便官方執行及運作,他們假設社會充滿了騙子,若是不防範,老百姓便會為了一千元的生果金而欺騙政府;執政者看這一千元為救濟金,而不是為這些貢獻了幾十年青春給社會的老人家,所給與的一種感謝和回報。最可悲的是一班為這些人爭取更寬鬆居港期限的社工們,都把這敬老金看為救濟金。而被救濟的人在社會上是沒有地位、沒有功能,更沒有自尊可言!
管理應用 德魯克在《後資本主義社會》裡定義組織為 : 組織(與企業等同)是人的團體,是一群專家為了一個共同的任務而一起打拼的團體。《後資本主義社會》 組織的「正確性」是為了一個共同任務而一起,這任務(我們稱之為使命)必頒為眾員工所認同。組織必須肯定每一個員工的地位和功能,為他們設置盡用其強項的職位,讓他們有所成就。當組織有正當權力和具備威信便能激發自律,實現有秩序的組織生活。員工便會積極地讓自已對組織的績效有所貢獻,這貢獻必須能夠被確定和賞識。這是管理 21世紀知識工作者的原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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